颤证是由于年老体衰,情志过极,饮食不节,劳逸失当所致的以头部或肢体摇动颤抖,不能自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病症。轻者变现为头摇动或手足微颤,重者可见头部振摇,肢体颤动不止,设甚至肢节拘急,失去生活自理能力。本病的基本病机为肝风内动,经脉失养,病理因素为风,火,痰,瘀。病位在经脉,和肝,肾,脾等脏腑相关。
本病临床常见证型为:风阳内动,痰热风动,气血亏虚,髓海不足,阳气虚衰。西医学中的某些锥体外系疾病所致的不能随意移动,如振颤麻痹,舞蹈病,手足徐动症,以及某些代谢病疾病,如肝豆状核变性(显性遗传行动代谢障碍)具有颤证临床特征的疾病,均可参考本节辩证论治。